响水人才网
【招聘】响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
日期:2022-07-26 14:50 浏览:2608

 

      为优化人才结构,进一步充实卫技人员队伍,响水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。

招聘性质

合同制

招聘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3、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;

4、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5、年龄条件: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6、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,详见附件1《响水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》。

7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
(1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

(2)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
(3)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;

(4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(5)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;

(6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招聘时间及方式

1、报名时间:2022年8月2日7:30—9:30。

2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
3、报名地点:响水县人民医院急诊楼6楼人事科(响水县灌河路287号)

 

 

招聘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

1、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。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《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。

2、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,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,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,统一免收报名费。

3、招聘岗位设1:2开考比例,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由院部研究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

4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,听候通知参加考试。

5、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。凡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
 

 

考试

(一)护理专业

1、笔试考试:

(1)总分为100分,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者为笔试考试合格。

(2)考试科目:本专业相关知识。

(3)考试时间和地点:2022年8月2日10:00—11:30。

2、操作考核:

(1)笔试考试合格者,参加操作考核,总分为100分,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为操作合格。

(2)考试内容:护理学、江苏省《实用临床护理“三基”操作篇》等。

(3)考试时间和地点:2022年8月2日13:30—15:30。

3、面试:

(1)笔试、操作考试双合格者,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: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不足1: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为合格。

(2)面试时间及地点:2022年8月2日15:30—18:00。

4、成绩评定:

笔试、操作、面试成绩占比为30%、30%、40%,各项成绩均合格者计算总成绩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用人员。

笔试成绩公布之前,所有人员不得离开现场,待笔试成绩公布后,成绩不合格人员方可离开。成绩合格人员须在现场等待操作考试,擅自离开视为自动放弃。

(二)其他专业:

1、笔试考试:

(1)总分为100分,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者为笔试考试合格。

(2)考试科目:本专业相关知识。

(3)考试时间和地点:2022年8月2日10:00—11:30。

2、面试:

(1)笔试考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: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不足1: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为合格。

(2)面试时间及地点:2022年8月2日14:30—16:00。

3、成绩评定:  

笔试、面试成绩占比为50%、50%,各项成绩均合格者计算总成绩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用人员。

 

 

聘用

       考试结束后,在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如总成绩相同,取笔试成绩高者;总成绩、笔试成绩均相同,组织加试,加试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另行通知。

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      根据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(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)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

     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。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(2个考试周期)内未取得执业资格(专业技术资格)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(含试用期)聘用合同的,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,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(含试用期)。

 

 

纪律监督
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全过程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
监督电话:0515-86882847(响水县人民医院党政办)

咨询电话:0515-88675875(响水县人民医院人事科)

温馨提示: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,报名和考试当天“苏康码”为绿码,且“行程码”无高、中风险地区经过,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无干咳等十大异常症状,并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